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过程中,若需为家属办理随迁,需根据随迁人员类型准备相应材料。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凭证。如随迁子女年满16周岁且为普通高中在校生,还需额外提供学籍凭证。配偶申请随调或随迁的,需提交在沪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如已退休或处于失业状态,则提供相应凭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户籍凭证。 在材料提交方面,上海市“一网通办”系统已实现部分信息的电子化核验。凡可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免于提交纸质版本。 具体申办材料包括: 一、《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凭证、学历学位凭证,以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凭证或职业资格凭证; 三、就业期间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凭证; 四、关于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情形的个人承诺; 五、本人或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名下的房屋产权证书,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六、与所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对应的其他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共同构成人才引进落户申请的基础要件,每一项都关系到审核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初步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人才引进落户及家属随迁的政策要求,协助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避免因材料缺失或格式不符影响整体进度。 不确定你的工作单位是否属于上海市重点机构?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判断是否满足人才引进落户的社保与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