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符合特定条件的11类人才可直接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若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随迁落户。这一政策体现了上海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的高度重视。你是否属于以下11类人才之一? 申请人才引进落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在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中,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办理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先在网上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填写单位及引进人才相关信息,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签字。备齐单位和个人的书面材料,前往指定受理点现场申报。中央在沪单位及市属单位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其他单位则向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需特别注意: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在人才引进落户范围内,且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理申报。 所需材料包括: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2、《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证书等单位资质证明; 4、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反映政治素质与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6、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 7、与所依据申请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 8、就业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9、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10、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11、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提供的合法有效住房证明(如房地产权证、公房租用凭证、人才公寓或职工宿舍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材料; 12、其他按要求需补充的材料。 人才引进落户对单位资质、岗位性质、学历背景、工作年限、社保个税一致性等均有严格要求,且11类人才的认定标准各有侧重。很多人不确定自己是否真正符合其中某一类,或误判了单位是否属于政策覆盖范围。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人才引进落户路径初步评估,结合2026年现行政策,判断你当前条件是否满足申请要求,协助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避免因资格不符或材料瑕疵导致申请延误。 不确定你的工作单位是否属于上海市重点机构?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人才引进落户路径初步评估,判断当前条件是否符合2026年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