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面向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开放,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同落户。根据现行政策,主要涵盖以下几类情形: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技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获得者; 3、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骨干人才 1、在上海市重点机构(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科研事业单位等,名单动态更新)工作,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业务骨干,需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持有者,从事与单位主业匹配的一线岗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高技能人才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或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一般应在获奖5年内申请; 2、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岗位须与单位主业相符; 3、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国家或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人才,岗位与主业匹配,且在获奖5年内申请。 四、创新创业人才 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 2、在本市取得经市场验证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 3、管理运营本市风险投资资金达一定规模且业绩显著的创业投资管理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 4、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3倍以上,且个税累计缴纳达100万元; 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特殊专门人才 1、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等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2、各区及重点区域自主审批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 3、其他确有特殊才能、属紧缺急需范畴的人才。 上述各类情形均要求社保与个税缴纳单位一致,且岗位内容与学历专业或技能方向基本相符。例如,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需在重点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社保基数通常不低于2倍,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很多人以为学历高或岗位重要就能直接落户,却忽略了单位是否在重点机构动态名单、岗位是否真实匹配、社保个税是否完全一致等关键细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一环节不符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2026年人才引进落户的完整政策链,通过单位资质核验、岗位匹配度分析、社保个税一致性筛查等服务,帮你识别潜在风险,理清个性化申请路径。 不确定你的工作单位是否属于上海市重点机构?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人才引进落户路径初步评估,判断当前条件是否符合2026年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