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政策涉及多项具体细则,参考沪人社力发〔2026〕31号文件内容,办理时需关注适用对象与申请路径。如何确保材料链条完整是推进过程中的关键考量。
常见误区是忽略主体一致性或时间线衔接,导致审核进度受影响。建议先把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对应清楚,再逐项核对是否一致,不同路径关注点不一样。关键条件先按材料链条把口径对齐,再逐项核对是否一致,合同相关信息以主体一致性与时间线衔接为核心检查。

申请对象、材料准备、审核流程、有效期与监督
一、适用对象与申请路径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积分。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积分申请基本材料,除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可按这几项核对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及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籍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3)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投资企业验资报告或纳税明细。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配偶和同住子女享受待遇需提供相关户籍及出生证明。
三、材料受理与审核
受理机构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用人单位补齐材料。受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社会保险年限及基数一致性等。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积分依据。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四、有效期与法律责任
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致。居住证签注过期积分同时失效,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个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执行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为准,并结合材料链条做一致性复核。
问:积分核定需要多长时间?
答: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区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问:提供虚假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答:个人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单位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并可能面临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需严格遵循材料一致性与时间线衔接原则,建议先核对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再推进。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