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同一月份只能由一家单位缴纳,出现重复缴费会被认定为“重工”,直接影响上海居住证积分的申办资格。这个规则很多跳槽的人不太在意,但审核时一查一个准。 问题经常出在离职当月。比如你月中离职、马上入职下一家,这个月的社保到底该谁交?答案很明确——由第一家单位缴纳。按照不重复缴费的原则,新单位的社保关系从下个月起才建立。有些人以为入职当月就该由新东家交,其实不是这样。 离职跳槽最容易踩的坑,不是基数高低,而是两家单位之间的衔接。 从原单位转出后,一定要提醒新单位及时办理缴费手续。哪怕只是断了一个月,也会在个人权益记录上留下空白,后续办积分、落户都可能被要求补材料或做情况说明。 搞清楚缴交主体之后,基数核定是另一个需要留意的细节。离职当月没有做满全月,缴费基数按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如果当月实际工资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就按下限来。现行政策中,这个下限是4927元/月。另外还有一个弹性空间: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也可以按全月工资性收入作为基数来缴,这取决于双方怎么谈。 举个例子:小张25号离职,当月实际拿了5000元,这个数字高于下限4927元。那原单位就按5000元给她缴社保。如果她和单位沟通好了,双方都同意,也可以用全月工资收入作为基数,基数会更高一些,记录也更好看一点。 有些人事后着急去拉“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结果发现离职当月那一栏写的是视同缴费,第一反应就是单位没给交。其实不用慌。上海的社保费是隔月扣款记账的,当月费用次月才扣,没记账之前明细显示为“视同缴费”是正常状态。只要确认单位已经操作了转出和缴费申报,等次月再看就会更新。 跳槽频繁的申请人,社保记录的连续性比什么都重要。断缴、重缴、漏缴,在积分审核中都不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