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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区积分落户(成都市锦江区迁户)

栏目:政策法规 人气:0 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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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是指通过满足政府特的定条件,积规定积分,等到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目前的标准分值为120分。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积分结果公布和查询

  

当次申请积分的持证人可在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后通过互联网或持居住证到区(市??

  

成都锦江区积分落户(成都市锦江区迁户)-第1张图片-成都户口网

  

都可以。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左边法律右边分析:在成都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积分落户,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左边加分右边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左边加分右边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六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左边加分右边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左边加分右边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左边加分右边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左边加分右边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左边加分右边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左边加分右边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左边加分右边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成都积分落户必须满足如下4个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申请

  

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具体的积分标准按照如下12个积分加减

  

成都积分入户在哪里查积分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成都积分入户在哪里查积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都积分入户在哪里查积分

  

一、网页查询:

  

1、进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

  

2、进入网页,进行登录后,即可查看到自己积分的相关情况,点击网页上方的办事指南还可以查询成都居住证积分申报、查询指南并进行积分查询。

  

二、微信查询:

  

1、使用微信搜一搜搜索“成都公安”并关注成都公安左边公众号右边;

  

2、进入左边公众号右边后,点击最下方菜单栏中的“公安服务”并点击“蓉警服务”即可进入成都公安网上服务大厅;

  

3、在服务大厅中,点击“微户政”,并在下方菜单中选择“居住证积分”;

  

4、即可进入成都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在此即可查询成都居住证积分。

  

积分入户的条件: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1)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与上面三个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计。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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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每年两次,分别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积分入户名单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于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公布。

  

基础指标:

  

1.?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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